陈紫道:“篮球赛上会有很多帅哥的!去看看嘛,你看你最近,每天不是教室就是图书馆,也很久没活动了吧?你之前好歹还锻炼,现在每天两点一线,就不怕身体发霉吃不消啊?”
宋乐笙闻言,总算有了一些动容。
最近她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健身房已经一周没有去过了。
这身体确实也该多运动运动。
终于还是点头了。
下午两点,陈紫和宋乐笙来到篮球场,发现这里已经人满为患。
陈紫好奇嘟囔着:“今天这是怎么了?以前也没见这么多人啊。”
说着,她随手拍了拍一个人的肩膀打听:“同学,今天人怎么这么多啊?”
那人回头,正要回答,看见宋乐笙时却一愣,顿时不知道这话该不该说。
今天深居简出的计算机系系草也要来参赛!
可计算机系系草被宋乐笙甩掉的消息已经闹得沸沸扬扬。
见她支支吾吾,陈紫没有深究,只拉着宋乐笙道:“我带你挤进去,找个好一点的视角!”
不等宋乐笙开口,陈紫已经拉着她的手,弓着腰往里冲。
宋乐笙发现,平日里看着温吞迟钝的陈紫,对于看帅哥这件事格外积极,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
带着她一冲,竟然直接冲到了第一排的最佳视角。
这时篮球场响彻一声哨音。
篮球赛开始了。
一瞬间,嘈杂的篮球场上顿时响起许多名字。
“许敬睿!许敬睿!”
“陈耀!加油!!!”
……
但被喊到最多的,宋乐笙仔细听了一下,发现竟然是顾凌!
听见这个名字,她恍惚了一瞬。
抬眼朝着场内看去,二十人飞快的跑动里,她竟一眼就锁定住了顾凌的身影。
一周没见,他仿佛又变回了两人初见时的样子。
表情冷漠,眉间那道疤痕给整个人带来一种桀骜狠戾的感觉。
他体力极好,宋乐笙对此早就有所认知。
可直到看见他几乎制霸整个篮球场,移动的速度快到几乎让人看不清楚,随便一个跳跃抬手,就是一个完美的正中球筐。
人潮里喊着“顾凌”的声音几乎要将她淹没。
恍惚间,好像看见他突然微微侧过了头,越过人群看了她一眼。
但他很快就收回了视线,甚至没有停顿半秒,让人觉得那只是个错觉。
之后,他的视线再也没看向过这边。
计算机系赢得几乎没有任何悬殊。
虽然不是正中午,可此时的温度也不低,加上在赛场上剧烈运动,顾凌额头沁出汗水。
每到这种时候,总会有很多女生冲上去送水。
此前有过发生踩踏事件的经历,自那以后,每当举办篮球赛,都会拦住观众,专门安排后勤人员给选手送水。
宋乐笙看见结束后,一个穿着短裙,卷着精致羊毛卷的女生拿着一瓶水,得到了安保人员的许可,放行进去跑向顾凌。
后勤人员都穿着统一的马甲,女生没穿,一般这种情况,都默认对方是选手提前打过招呼放行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