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笔下文学>穿越 农业 > 孟山都草甘膦天价赔偿案的真相(第4页)

孟山都草甘膦天价赔偿案的真相(第4页)

16、孟山都公司是否有一名或多名公司的职员、董事或代表孟山都的代理商实施了恶意,压迫或欺诈行为?(是)

如果对问题16的回答为是,则对问题17回答。如果回答为“否”,请在此处停止,不再回答其他问题,并由陪审员签字并注明日期。

17、您认为该给艾伯塔·皮利奥德(AlbertaPilliod)多少惩罚性赔偿?

金额:(10亿美元,其中两人不赞成,主张2。5亿。)

签名:

日期:(5132019)

三、国内一些人如何炒作这个案件?

据我做简单的网上搜索,国内网络平台是网民jrry86于案件开庭的第二天(3月30日),首先在微信转发了国外网站3月28日开庭当天的报道,他文章末也给出了参考来源是一个国外法庭的新闻网站。只要对比一下两篇文章,就可以看到jrry86并非客观转发报道这个事件,他将原文里近乎一半篇幅的被告孟山都律师的说法,选择性失明缩减翻译为只有一段话。这是因为,这些原始信息不符合他的转发目的,所以他故意略去,目的就是不想让国内读者看见真相。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文中标注的资料来源网页:网址略)

之后,在网民杰瑞86、曹明华等等人以及其他反转分子的转发下,过程逐渐添盐加醋、三人成虎,这个孟山都农达产品伤害赔偿案,就嬗变为“美国法庭判决草甘膦致癌、确定转基因危害”。

(这些反转人士中,其实绝大多数都是拿绿卡的,并非我国居民,甚至不少人早就入了外籍。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不会连累到他们。这与本文无关,在这里不展开讨论。)

记得当时某吕姓人士直接就说:“美国法院判决的核心问题在于草甘膦的致癌性问题,而某纪录片早在几年前就指出了这个问题:‘转基因伴侣’草甘膦”。“草甘膦是孟山都公司的核心支柱产品,而转基因大豆正是转入抗草甘膦除草剂基因,达到抗草甘膦除草剂的目的。”

至今,这种误导性的说法还是被反转分子网上不断引用和转发,或在辩论中作为论据。

而且,法庭最后的初审裁决反映的实际信息(如上文的判决书信息),甚至拜耳公司正在上诉、案件未最终结束,赔偿从来未发生等等这些情况,他们都不再延续报道,因为他们目的已经达到。这种做法还不如我因撑国企的私心一直关注、期待孟山都何时被整垮。但国内民众限于知识、能力、兴趣和网络条件,无法继续跟踪案情,因此感知就永久停留在误导性信息里:草甘膦被判有害,所以转基因跑不掉。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法院根本就没提草甘膦致癌,也根本没提转基因的一个字词。

相信有分析能力的人,通过上面这些原原本本的法庭文件,可以看出真相,判断出他们是利用案件模糊焦点、借机抹黑草甘膦(他们认为这是攻击转基因的切入点,我则认为是在打击我国的农药企业),以及趁机做反转攻击转基因产品。

四、加州65号法案列表加入草甘膦为致癌物警告的诉讼

美国这个案件是针对孟山都农达产品,有没有直接与草甘膦相关的诉讼案件呢?

有!上面说过,这个索赔案的法律基础是加州65号法案的化学、电子等产品需做危险标注的规定,实际上就有一个针对加州65号法案列表添加草甘膦警告标注的诉讼。因为这案件反映了一些有趣的现象,所以不妨继续展开说说。

加利福尼亚州2016年7月7日,将草甘膦添加到65号提案其致癌化学物质清单列表中,并宣布将要求将含有草甘膦的产品请在2018年7月之前贴上警告标签。针对这行为,孟山都公司和行业协会于2017年11月15日在加州东区法庭,对加州官员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主任和加州总检察长提起诉讼。认为加州的草甘膦需要加上警告标签,是强迫他们对产品做出虚假、误导和极具争议的陈述,从而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法庭发出禁令。

法庭经过听证会后,在2018年2月26日颁发临时禁令:“法院将准许原告的请求:禁止65号提案对草甘膦的警告标注要求。”也就是说,不再要求将草甘膦添加到致癌化学物质清单列表中去。

加州东区法庭法官的理由是:

法院判词指出,除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评级里将该化学品归类为2A可能致癌物外,其他组织、包括EPA和世界卫生组织内的机构,均未发现任何证据表明草甘膦会致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保护公众知情权,不能向消费者提供误导或虚假标签,需要准确告知公民健康风险。法庭认为,只有一个卫生组织(IARC)提出该物质可能会导致癌症,而实际上所有其他政府机构以及审查了该化学物质研究的健康组织没有发现它引起癌症的证据。所要求的警告实际上是不准确和有争议的,警告必须在事实上准确无误。因此,法院认为警告要求违反了原告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因此法院批准了原告的请求。

(法庭裁决书可见于网址:网址略)

此次法庭裁决,国内也有报道:(世界农化网中文网,网址略)

此后,加州总检察长提出过一项新证据的动议,要求更改或修正法院2月份的裁决。2018年6月12日,法院驳回了总检察长的要求。联邦法院的结论是,总检察长提供的“新证据”并未改变第65号提案关于草甘膦的警告并非纯属事实,和无争议(即无误导)的最终结论。

其后,美国的食品安全中心(CenterforFoodSafety)和加州政府联手上诉,2018年4月19日,加州上诉法庭决定支持州政府与美国食品安全中心一方,裁决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可列入“65号提案”列表(这属于加州的立法权力)。第五区上诉法院认为,该州这个法律的措词是要求列出由州专家“认定为权威机构”指定为致癌物或致畸物的化学物质。即只要该州专家认可IARC的评级,就可合法将草甘膦纳入列表。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再其后,2019年8月8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指导:EPA将不再批准声称草甘膦会致癌的产品标签,这一致癌声明是不符合《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要求的虚假声明(这属于违反宪法知情权)。EPA署长AndrewWheeler表示“当EPA知道产品不会造成癌症风险时,还要求产品标签上有致癌声明是不负责任的。向消费者传达正确、科学的农药风险信息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会允许加州有瑕疵的程序影响联邦政策。此次指导是利用联邦农药标签与公众共享正确信息的重要一步。”

这个案件处理过程,除了不同政府、不同法庭“打架”之外,还有两个有趣的地方值得探讨:

1、可以看到法庭不做科学范围内的争议方面的判决,只做法律方面的裁决。判决书说:法院对表示该化学物质会导致癌症的说法是否准确、无争议没有意见。即是说:法庭既不会判草甘膦致癌、也不会判不致癌,只是说如果要求生产商搞警告标志,而提供不确定的信息有违宪法。国内关于美国孟山都赔偿案讨论里,舆论普遍都认为法庭(或陪审员)不能对抗科学界的定论。所以,法院不能判定草甘膦或者转基因是否致癌,因为如果这样判决,就是否认了科学界的集体共识。

事实上也是这样,从这个诉讼的判决情况看,与判决草甘膦或者转基因安全性丝毫无关。各位网友,您们之前是不是已经被那些歪曲报道该案件的文章给误导了?于是错以为法庭判了草甘膦致癌、转基因不安全?

其实人家的法庭本来就没有做“捞过界”的事情嘛!

2、让我们来看看,是谁在用法律来“支持”草甘膦?法庭资料显示,对加州政府的原告人名单是:

全国小麦种植者协会;

全国玉米种植者协会;

美国杜伦麦种植者协会;

西部植物卫生协会;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