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个家仆被发现,但已经是以尸体的形式,最后一个家丁还没找见。
萧破武已经先控制起整个护军侯府,只是将其在原地看押,并没有抓入大牢。
从第一个家丁说是护君侯指使,就能看出来,这件事并不简单,有八成可能就不是护君侯干的。
杀钦差?他以为一个侯爷的爵位就是免死金牌?
历史上,哪怕是以一个国家的历史为例,杀皇帝的次数,要比杀钦差的次数要多。
不是皇帝好杀,而是钦差杀了,还会有下一个钦差,并且是一定会查明真相。
杀皇帝,皇帝死了,朝廷都忙于皇权交接,以及稳固国家,其次才是追查凶手。
能做到侯爷,哪怕是世袭的侯爷,也不可能是泛泛之辈,再蠢也不可能让人知道是护君侯干的。
再说,护君侯完全没有动机。
从头到尾,护君侯也没有说不允许官员、百姓决堤水淹牡丹田。
去见侯爷的人都是被打发离开,就连全有换也一样,根本见不到护君侯。
单这一点,护君侯就有很多可操作的地方,比如:是下人没有通报此事,他也是无辜之人,最后也不过是严惩侯府管家。
就算是护君侯不让决堤,那又怎么了?
在阻碍决堤犯的小错,还是杀钦差的大罪面前,孰轻孰重还用选吗?
如果是前者,最多只是受到朝廷的批评,以及收回一些田产或权利。
如果是后者……
所以,我猜测,估计不是护君侯干的,应该是与护君侯有仇之人的嫁祸。
萧破武还在查,她在奏书上立下军令状,半个月内必破此案。
不是,她是太闲了吗?谁要她立下军令状?
……
六月十六日。
赤昭国派来的使团到了京城,名义上是为了两国友好过来协商诸多事宜,以及两国商贩互通。
实际上,是想要回因“过失杀人”被关在刑部大牢的赤昭国皇子——火玄凌。
我会给赤昭国火玄凌?一个沐兮袭香就让南封国抵抗减弱三分,火玄凌至少能劝降大半赤昭国将领。
他是我对赤昭国开战的借口,是我对付赤昭国的神兵利器,让赤昭国带他离开是不可能的。
晚上的宴会上,百官与赤昭国使团相处得“其乐融融”,“一点”也没有针锋相对。
赤昭国的使团一直旁敲侧击的询问火玄凌的事,最后也忍不了直接开口询问。
“陛下,我们奉命吾皇来要回火玄凌,还望陛下能成全。”
我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其实我的“酒”是清水,主要是酒这个东西我实在感觉不到有什么用?少喝或者不喝反而能保持清醒,应付朝中的各类奏书。
我用遗憾的语气说:“唉!我虽有此意,但火玄凌好歹是我半个伊国人,我与他虽是初识,却是有些血缘关系。”
有血缘关系还真不是我吹牛,五国两三百年的联姻,皇室血缘这东西早就“窜”了,基本你中有我,我只有你。
随后,朝廷文官与赤昭国使团进行了深入交流。
从两国渊源追溯到上古时期,从国法礼仪说到同族互助。
在这方面,伊国的百官基本是获得压倒性胜利——口舌上的胜利。
赤昭国来的人就少,要比吵架那是不可能赢。
最后,我带着愉快的心情中离开了宴会。
不过,赤昭国似乎不打算就此离开,还用其他借口停留在京城一些时日。
他们要停留更好,我看看能不能从使团里挖一些墙角。
同时,我告诉刑部尚书,他能活到什么时候我不知道,但如果火玄凌在刑部大牢死了,那他就得下去陪火玄凌。